訪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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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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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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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閱數:
571
旨:檢送「公教人員特約休閒活動中心」名冊1份,歡迎同仁多加利用,轉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101年1月4日住福利字第1010300082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特約期間自本(101)年1月1日至本年12月31日止,為期1年;適用對象為全國各級機關、公私立學校、公營事業機構之公教員工、退休公教人員及依法受撫卹之公教人員遺族,消費時憑現職服務證明、退休或撫卹證明,即得享本案優惠。
三、相關資訊亦可至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福利e化平台網站查詢運用。